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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税税率表,2010年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2010年9月30日

    一、最新房产税税率表、2010年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1.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从价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3.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

年税率为1.2%,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

4.从租计征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5.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

税率为12%,即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计征,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个人出租房产税税率、单位房产税税率、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房产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4.例1: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2000万元,允许减除20%后计税,其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JZ〗应纳税额=(2000万元-2000万元 ×20%)×1.2%=19.2万元

5.例2: 某公民出租房屋三间,年租金收入30000元,其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JZ〗应纳税额=30000元×12%=3600元

    三、深圳房产税税率、上海房产税税率、北京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房产税

1.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3.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4.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5.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6.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四、杭州房产税税率、天津房产税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

1.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3.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4.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5.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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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征收标准?

2010年9月30日

    一、房产税征收对象、企业房产税征收对象、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2.房产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3.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4.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

5.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6.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时间

1.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4.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5.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6.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征收条例、房产税征收办法、房产税征收管理

1.房产税暂行条例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19/content_24823.htm

2.沈阳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dffg/1987/B142008198703.html

3.厦门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http://www.xm-l-tax.gov.cn/wenjiangonggao/2000/216.shtml

    四、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4.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5.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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