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分类的存档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2012年4月27日

    一、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1、定金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

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3、文章来源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39914

    二、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1、订金可退,定金难返

http://www.morningpost.com.cn/xwzx/society/2012-04-11/325438.shtml

2、案例: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购房人A看房前向房主B先交了__万元订金,看完房后A不想购买房屋,B以__万元是定金为由拒绝退还,A诉至法院要求B退还订金__万元。

法院判决B返还订金__万元。

A诉称,他在购房时按照B要求,看房先交订金__万元。

但看完房后因不符合其要求就不想购买,但B一直找理由推脱退钱。

遂请求法院判令B退还订金

而B辩称,A本来要买其房屋,与其约定购房款__万元,并先行支付了__万元定金。

A后来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缴纳房款,经多次催促后A表示放弃支付房款,定金也不要了,A应该继续履行协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B曾向A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A买房订金款人民币__万元整。

关于收条上为何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A在庭审中陈述称其意为如果看房不合适就将钱退还,当时B想写定金,其未同意,要求B写订金。

B称其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二者区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给A出具的收条中写明了订金款__万元,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性质,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的应如数返还。

A已明确表示并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故B应将订金退还给A。

阅读全文…

  • 深圳南山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 南山律师咨询:13242966417
  • 深圳律师在线QQ:936272662
  •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 深圳福田律师:李新淼(10年律师经验)
  • 福田律师咨询:13590389180
  •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
  • 北京丰台律师:王旭(7年律师经验)
  • 北京律师咨询:15510558634
  •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弘利苑大厦
标签:

订金和定金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2012年4月26日

    一、订金和定金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定金

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

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2、订金

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

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定金担保有惩罚性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

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

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

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

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

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阅读全文…

  • 深圳南山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 南山律师咨询:13242966417
  • 深圳律师在线QQ:936272662
  •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 深圳福田律师:李新淼(10年律师经验)
  • 福田律师咨询:13590389180
  •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
  • 北京丰台律师:王旭(7年律师经验)
  • 北京律师咨询:15510558634
  •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弘利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