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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作用,律师函的效力

2011年6月22日

    一、律师函的作用、律师函作用

1、律师函的主要使用是使用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根据律师函处理的事务领域范围,律师函可以分为:

银行催贷律师函、货物销售款项催收律师函、物业费催收律师函、停止名誉侵权的律师函、停止商标侵权律师函等等。

3、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律师催告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律师函的作用一般有宣示、说服、询问、答复等几种

宣示

律师函除了催促对方履行外,还具有宣示法定权利和实现一定的法律规定效果的作用。

说服

即将委托人的意思通过法律途径正式书面告知收函人,要求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如银行贷款过期了,贷款人没有如期还款,银行就可以委托律师向贷款人发出《归还贷款律师函》;

交了货物而货款却没有给,货主就有权委托律师向收货方发出催收货款律师函

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了服务,物业费却收不上来,物业公司就可以委托律师向业主或租户发出《物业管理费催收律师函》。

询问

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例如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当中,对于需要向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第三人了解的相关信息。

答复

针对某些涉及法律领域的问题,客户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律师函的形式进行回复,这种方式显得比较庄重和严谨。

    二、律师函的效力、律师函的法律效力、律师函的写法、律师函回复格式、如何回复律师函、律师函的回复

1、律师函的法律效力问题

2、律师函的作用及效力

3、如何写好律师函

4、回复律师函

5、律师函的内容

1)阐明事态

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2)提出主张

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

3)告知后果

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

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我方不排除采取某某措施的可能性”;

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我方保留通过某某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某某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

    三、律师事务所函、工程欠款律师函、劳动纠纷律师函、离婚律师函

1、律师事务所函

2、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

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

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

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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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释义

2011年6月16日

    一、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释义、2011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

1、婚姻家庭纠纷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扶养费纠纷

变更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赡养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

2、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拍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建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临时用地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

质押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行纪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借用合同纠纷

3、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

    二、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1、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三、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1、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

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3、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5、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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